一、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chǎn)生的相關權益于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兩次交易。交易期限最長不超過 365天,客戶可以根據(jù)實際資金使用安排,隨時選擇提前購回或延期購回。
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yè)務模式
三、業(yè)務基本要素
1、交易期限
期限3天—365天,客戶可任意選擇,并可根據(jù)需要選擇到期購回,提前購回或延期購回。 延期交易最長不得超過365天。
單筆交易只能延期一次。
2、標的證券折算率
標的證券以市值計算的比率,以此確定初始交易金額(融資金額)。我公司根據(jù)市場風險,標的證券的流動性及交易期限等因素確定標的證券折算率。
3、購回利率
客戶進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時,所支付的融資資金的年化資金利率,用于計算客戶所需繳納的實際利息(按實際交易天數(shù)計息)。
我公司目前設立六個參照檔期,即14天、28天、91天、182天、273天、365天等六檔參照利率。購回利率確定依據(jù)是在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加上一定的風險溢價,暫定為8.6%--10.01%,我公司會根據(jù)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而適時調(diào)整并及時公布。
4、履約保障比例
為控制業(yè)務風險,在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過程中,我公司對交易情況進行盯市管理,進行實時風險監(jiān)控,主要的監(jiān)控指標是履約保障比例。
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市值/初始成交金額
預警值為150%、最低值為130%。當客戶的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于150%時,對客戶發(fā)出預警;當客戶的履約保障比例低于130%時,客戶需要采取措施,否則我公司將對標的證券進行處置。
5、交易稅費
與一般證券交易稅費相同,包括印花稅、經(jīng)手費、證管費、過戶費、交易傭金等,交易稅費按現(xiàn)行標準收取。
6、權益處理
上交所:
無需支付對價的權益(分紅/派息/送股):在權益登記日,由登記公司將相應權益直接劃轉至客戶賬戶。
需支付對價的權益(配股/配債/增發(fā)):在權益登記日,由登記公司將相應權益劃轉至客戶賬戶,有客戶自行行使。
投票權:客戶可委托我公司代為行使投票權或提前購回,自行行使投票權。
深交所:
無需支付對價的權益(分紅/派息/送股):全部留存在我公司專用賬戶內(nèi),由我公司在購回交易時一并返還給客戶。返還時通過調(diào)整購回交易成交金額和成交數(shù)量實現(xiàn)。
需支付對價的權益(配股/配債/增發(fā)):A配股:向客戶返還配股權;B增發(fā)和配售債券:客戶提前購回
投票權:客戶可委托我公司代為行使投票權或提前購回,自行行使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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